【人物名片】彭玲,女,1985年生,2005年毕业于太阳集团tcy8722,同年考进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2009年通过公开选调进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现为该院公诉科副科长、未检办案组负责人。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等功、三等功,先后荣获“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兼业务标兵提名奖”“第五届湖南省优秀公诉人”“湖南省优秀检察干警”“长沙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85后”女检察官彭玲的“诗和远方”
一名“85后”女检察官,在法庭上被13名知名律师和法学专家百般“刁难”,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这是彭玲办理的一起轰动全国的地下炒金大案的庭审现场。坐在旁听席上的受害者都为她捏了一把汗。彭玲从不打无准备之仗,开庭前她已经为该案准备了一个多月。庭审中她游刃有余。
庭审结束第二天,她收到了一条辩护人发的信息。对方说:“你昨天的表现非常精彩,功底深厚,平和理性,临危不惧,是一名优秀的公诉人。”
“85后”的彭玲,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她说,不是每次都能得到对方的夸奖。前几天她就收到一条案件当事人的短信,对方威胁说过段时间去她家“拜年”。
庭审1人对阵13人
从检11年,彭玲承办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曾参与办理了葛兰素史克案、湘西非法集资系列案等重大疑难案件。
“她法律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案子交给她,我们放心。”说起彭玲,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宫平说,每次有疑难复杂案件,大家第一个想到的总是她。
2013年,彭玲办理了一起地下炒金大案。楚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平台非法交易黄金,涉及非法资金20余亿元,29个省市的3万余名群众受害。
“该案涉及专业的金融知识,我办案时把相关金融的法律法规学习了一遍。”彭玲说,为了了解期货类专业知识,她赶赴上海等地向办理过该类型案件的公诉人学习,并请教了金融行业专家。
庭审当天,200多个旁听席座无虚席,有来自全国的被害人,也有外地办理该系列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
坐在彭玲对面的,是为10名被告人辩护的13名律师和法学专家,包括法学教授。
被告人楚某等人,受过金融等专业的教育。在庭审讯问阶段,10名被告人全部翻供。楚某等人不断使用期货、金融等专业术语,试图使公诉人陷入被动。
对此,彭玲早已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庭审预案。在她看来,最能体现公诉人能力和水平的是出庭,最富挑战的工作也是出庭。
“在被告人全部翻供后,我及时调整讯问方案,以揭露矛盾作为主要讯问目的。”比如,楚某等人声称其从事的是黄金现货交易。彭玲便专门讯问其公司员工及下级代理是否见过黄金现货。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在案件的辩论阶段,公诉人也遇到了难题。彼时,涉及楚某等人经营行为非法性的关键法规规章,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均进行了修订。对此,多名辩护人在辩论阶段大做文章,认为公诉机关认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不成立。
“虽然前后规定有差别,但对于期货交易的本质特征规定是一致的。”彭玲说,通过前后法条的对比和分析,她从期货交易的本质特征,结合楚某等人从事的经营行为分析,最终认定楚某等人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
法院最终对1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被告人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提起湖南首例未成年人罚金刑抗诉案件
2013年5月起,彭玲兼任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未检专干,负责该院未检工作。她对自己提出一个要求:做一个有温度的未检专干。
“涉罪未成年人的本性并不坏,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定要非常谨慎,把相关证据核实清楚,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让他们失去救助自我的机会。”
对未成年人,彭玲始终坚持“三助”原则,即法律上帮助,道义上援助,情感上扶助。
刘某等8名未成年人抢劫500元。8人被法院判缓刑,并被判处了数额巨大的罚金刑。
彭玲在与其家长交流时了解到,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多为单亲家庭,且有两户属于社会最低保障家庭,无经济来源,根本拿不出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
彭玲认为,法院对8名未成年人判处数额巨大的罚金刑,不仅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亦无法彰显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这不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和挽救,更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有了这一想法后,彭玲向领导进行了汇报,并获得了支持。
于是,彭玲以“一审判罚金过重,判决确有错误”为由,对该案所判处的附加刑部分依法提起抗诉。
“以罚金刑提起抗诉比较罕见,我们也面临很多困难。”彭玲说,在上级院的支持下,经二审审理采纳了该抗诉意见,改判了8名被告人的罚金数额(减少了三分之二)。
因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着,该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诉讼监督案件”。该案亦属湖南省首例就未成年人罚金刑提起抗诉的案例。
在彭玲的建议和推动下,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与区公安分局、区少年法庭的案件起诉对接机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协调机制,与区团委的帮教协作机制等配套工作机制。
为援疆工作添彩
2013年6月,彭玲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她主动请缨前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吐鲁番分院,进行对口业务帮扶工作。
在此之前,她看了不少感人的援疆故事。她说,她向往新疆,想了解那边同行的工作状态。
2013年7月19日,彭玲和其他4名检察官从长沙来到了新疆。一到新疆吐鲁番检察分院,彭玲便承担起吴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行贿等系列案的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是吐鲁番地区近十年来办理的金额最大,立案人数最多的案件,是该地区第一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在当地产生了重大影响。
因为种种原因,之前该案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公诉人办理。
彭玲受理该案后,充分发挥了其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经验丰富的特长,一个星期便将案卷审查完毕。
她发现该案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上证据薄弱,没有形成基本的证据框架,罪名认定方面存在诸多难点疑点。
为此,彭玲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查阅了大量资料,重新梳理了案卷材料,请教了相关办案专家,并向湖南省市两级公诉部门请求指导,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经过彭玲的努力,吐鲁番分院对吴某某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提起公诉,五名行贿人也均移送审查起诉,后得到有罪判决。
在协助当地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同时,彭玲还就公诉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当地将她拟写的审查报告、出庭预案作为优秀文书在全地区推广,有效提高了当地检察机关的公诉水平。
“虽然彭玲是一名女同志,但敢于迎接挑战,办起案来驾轻就熟,给了我们非常多的指导和帮助”说到彭玲,新疆吐鲁番分院的检察官一个个竖起了大拇指。
》》 对话
公诉人有自己别样美丽的“诗和远方”
记者:你当初为何选择检察官这一职业?
彭玲:我大四那年有两个选择:要么考研,要么工作。恰巧有一天我看到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在招人,于是抽一天时间去参加考试。结果考上了。
记者:你眼中的公诉人是什么样的?
彭玲:作为一名公诉人,重要使命就是用法律武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扞卫法律的尊严。我们的职业,不仅仅是一种身份,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我为拥有这份从事11年仍怀敬畏和热爱的职业而自豪。
记者:你办理金融类案件比较多,这方面有没有什么经验?
彭玲:这类案件一般涉众,被害人众多。犯罪嫌疑人则往往以合法注册的公司作为犯罪工具,辅以合法项目外壳,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庭审中,控辩双方交锋的关键就是证据,以及对法条的理解等。我认为把案情吃透,熟悉相关金融知识,把证据做扎实,公诉人在庭审时才有底气。当然临场应变能力也很重要。
记者:听说你参加各类比赛总是能获奖,请分享一下比赛获奖的秘密。
彭玲:态度决定一切。我把比赛当作提高自己综合素养的契机。通过比赛,我们可以系统化地学习,也可以在比赛中吸收、借鉴其他参赛者的优点和长处,更是对自己业务能力的检验。
记者:你说过,公诉人不是办案的机器。
彭玲:确实。面对案多人少,公诉人在办案中需要寻求平衡,也就是寻求大家常说的“诗和远方”。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对每个公诉人来说,心怀正义,精通业务,以对法律的信仰和自己的智慧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便是诗和远方。我想,只要在每一起案件审查、每一次提审讯问、每一回支持公诉中,我们都认真对待,不敢“苟且”,就一定能够绘制出我们公诉人别样美丽的“诗和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