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所在学院:
2018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的审核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核范围
1、核定2013、14、15级各专业在2018年春所有开设课程,即:各年级专业在第6、8、10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2、核定2016-17级各专业第2、4学期要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审核方法
1、2015级(含)以前的各专业年级:
请按照提供的文件“2018年春教学计划-(2013-15级)”进行审核,尤其请注意核对表中描红字段。相应的开课计划已经存在于教务管理系统中,若有变动(增加课程、删除课程、调整开课学期、修改课程信息等),必须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2、2016-17级各专业:
请按照所提供文件“2018年春教学计划-(2016-17级)”结合学院上报教务处的最新2016版培养方案进行核定。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由员工学院负责所辖年级专业的课程的完整、课程信息的准确与完整(课程名称、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开课学院、开课教研室、专业方向 为关键字段)。表中课程代码可以不要填;开课学院、开课教研室 请核实填入,如涉及外院课程也请核实填入。
各学院从“2018年春教学计划-(2016-17级)”表中提取本院员工数据(外院数据删掉,如要核本院所开的外院课程请放另表sheet2中)进行核对与修改,不要改变表头结构,最后由学院汇总为一个表(而不是每个专业一个表)提交给教务处,纸质档可以只打印出描红字段后签字盖章提交。
三、其它要求
1、有跨院开课的学院除核查本院员工课程外还要核查为外院所开课程的情况;
2、各学院须在11月22日(第十二周周三)前完成2018春季学期开课计划的审核工作,并按期提交核定数据。
联系人:袁伟健,QQ 273490933 电话 85623127 短号:66883
学校教务处
2017年11月14日